省环保督察组自7月19日至8月19日进驻长治期间,共受理群众来电举报519件,来信举报45件,暗查9件。向长治市转办环境污染问题34批462件,长治市政府第一时间移交相关县市区办理。其中,涉及集中供热问题57件,噪声污染问题95件,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6件,扬尘污染问题29件,生活垃圾污染问题96件,油烟污染问题34件,工业企业污染问题151件,油品质量问题3件,尾气污染问题1件,其它问题73件,无效举报8件。
截至8月19日,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对转办的34批462件,已办结369件,其中,属实296件,不属实73件,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。对查证属实的案件,采取了责令立即改正、限期整改、立案查处、限产停产、关停取缔等处理方式。
截至8月19日,各县市区对相关责任人行政问责41人,党纪、政纪处分5人。其中:诫勉谈话1人、作出书面检查31人、通报批评9人,党内警告2人、行政警告1人,行政记大过2人;先后对20家违法企业行政罚款共计137.34万元,对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,调离工作岗位2人,开除1人。
在此期间,省环保督察组分四批在媒体向社会公布了31件典型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。
(来源:长治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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